为进一步规范新闻信息发布流程,推进网上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充分发挥网络平台在宣传、教育和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制
会主要领导负责宣传工作,为新闻信息发布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的新闻信息审核把关,为新闻信息发布主要责任人;指定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精、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新闻信息编辑和上传工作,为新闻信息发布直接责任人。
第二条 新闻信息发布审核标准
1、政治导向正确,舆论立场鲜明,主题积极向上;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
3、内容真实,时效性强,严格落实信息发布相关保密要求;
4、立意新颖,选题典型,逻辑严密,语义流畅。
第三条 新闻信息发布流程
新闻信息发布须严格执行初审、复审、终审的审核程序,以及不少于2次的校对程序,并严格落实“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的工作要求。
1、初审。由信息稿件编辑人员负责,把好稿件的语言文字关,注意避免出现规定表述错误,防止出现错字、漏字、病句等低级错误,确保稿件文字流畅,结构合理,稿件主题、观点明确,表达意思完整。
2、复审。由分管领导负责,把好新闻事实关,对稿件的发布依据、公文规范、发布价值进行审核,同时注意对字、词、句审核,特别是对政治表述进行严格审核。
3、终审。重要信息由主要领导负责,把好政治导向关,对稿件的政治导向、社会效应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作出判断,并决定是否上网发布。如遇重大事项或特殊情况,需请示市委分管领导审定。
第四条 追责问责
要增强责任意识,提高新闻信息审核质量。对不按规定审核或审核不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视情节追究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