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闻媒体采访接待管理工作,严肃新闻采访接待纪律,维护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的准确性和权威性,和谐稳定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结合我会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要切实增强政治敏锐性和大会意识,高度重视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充分尊重记者合法的采访权益,有效地引导来访记者进行理性报道,做到善管、善用、善待媒体。
第二条 办公室对新闻采访接待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各部室积极配合协助。
第三条 建立外来记者来访登记报告制度。办公室要建立外来记者来访登记簿,将来访记者的姓名、单位、来访事由、记者证号等情况做好登记,再通知相关部室接受采访。如没有持记者证,可拒绝安排采访。
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的对外新闻宣传报道指的是在会机关以外的报刊杂志、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报道或载入内部参考资料的消息、通讯、评论等文章、图像和音像。
第五条 积极做好新闻媒体采访接待工作。各部室要充分尊重记者的采访权,积极主动地提供服务,切实做到热情、礼貌、周到,为记者采访创造良好条件。介绍情况要慎重、准确,如涉及到重要内容和敏感问题的采访,不宜宣传的,应当有礼貌谢绝。对新闻媒体的非正面采访,要热情接待,说明情况,争取理解,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新闻媒体的正常采访,由办公室负责接待安排,落实采访事宜,相关部室配合接受采访。
第六条 外来新闻媒体记者要求采访主要或分管领导的,由办公室协调承办。拟对外刊发、播出的新闻作品,要征求被采访领导的意见。
第七条 单位干部职工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社会媒体采访有关本单位的事项,不得将本单位新闻上传微信朋友圈、QQ空间、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不得利用互联网以“黄石市红十字会”名义发布消息。
第八条 强化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和大型活动的新闻采访接待工作。突发事件、热点问题和大型活动的新闻采访接待工作由办公室牵头抓总,各分管领导亲自参与接待,相关部门配合协助,提供准确资料,统一报道口径。
第九条 提升与媒体沟通能力。各部室都要加强对当代媒体尤其是新兴媒体发展规律的研究,加强与各大媒体的交流沟通,与媒体交朋友。媒体记者来访时要主动配合,了解记者来访的真正意图,根据实际工作情况给予正面地、积极地引导和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