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市红十字会监事会(以下简称监事会)工作,构建科学规范的监督体系,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增强市红十字会公信力,促进黄石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以下简称红十字会法)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以下简称章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市红十字会监事会是市红十字会的内部监督机构,在市红十字会党组(以下简称会党组)领导下开展监督工作,根据法律和章程的授权,对市红十字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进行监督,对市红十字会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市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
第三条 监事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重要论述和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依法依章程全面履行监督职责,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满足人民群众的人道需求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事会在市红十字会治理结构中的作用。
第四条 监事会工作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依规、实事求是、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着力构建权责明确、程序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监督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监督效能,提高监督水平,提升社会公信力。
第五条 监事会工作经费由市红十字会预算列支。
第二章 监事会的产生、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监事会由市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会按照“专兼结合,以兼为主”的原则设立,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由审计、红十字会、司法、经济管理与法学等行业人士代表担任。推荐监事候选人,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理事、理事亲属不得担任监事。
第八条 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专职副监事长一名。监事长和专职副监事长由市红十字会商请市委组织部提出人选建议,经市委批准,按照红十字会法和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九条 监事会届中更换监事长、专职副监事长程序同第八条;更换其他监事,由市红十字会商请有关单位或部门提出人选建议,按照红十字会法和章程的规定,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条 红十字会内设监事会工作部,是监事会工作机构,承担其日常事务和服务保障工作。
第十一条 监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举产生监事长。
(二)监督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依照红十字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工作情况。
(三)监督理事会对市会员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监督对市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四)监督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体系,按照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情况。
(五)监督市红十字会的重大项目和捐赠款物的接受、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
(六)向市会员代表大会报告监督工作。
(七)向理事会通报年度监督工作情况。
(八)指导县、市、区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
(九)决定监事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监事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监事会会议,审定监事会的报告、决议和其他重要文件。
(二)代表监事会向市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向理事会、执委会通报监督情况。
(三)列席有关会议.
第十三条 专职副监事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主持监事会日常工作,领导监事会工作部。
(二)组织拟定监事会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按程序批准、签署监事会及监事会工作部的文件。
(三)参加会党组会,列席有关会议,协调监事会与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工作联系。
(四)根据监事长委托,履行有关职责。
(五)完成会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四条 监事履行下列职责:
(一)审议监事会的工作规划、规章制度、年度计划、工作报告及其他重要文件。
(ニ)参加监督、调研、会议、培训等相关活动。
(三)参加会员代表大会,列席理事会。根据安排列席常务理事会和监督范围内的各类会议,有权提出质询和建议。
(四)完成监事会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十五条 监事会工作部履行下列职责:
(一)承担监事会日常工作,起草监事会工作规划、年度エ作计划、工作报告及综合性文件,制定监事会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落实。
(二)负责筹备、组织监事会各类会议,落实监事会的各项决议和决定,落实监事长、专职副监事长布置的任务。
(三)落实监事会监督检查、调查研究、工作交流、人员培训等工作。
(四)负责监事会联络沟通、服务及协调工作,根据监事会安排与其他单位及县、市、区红十字会联系和沟通。
(五)完成会党组和监事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监督方式及工作要求
第十六条 监事会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向会党组请示报告,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第十七条 采取专项监督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需要,监事会可以安排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监督。
第十八条 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下列方式:
(一)听取理事会贯彻落实省红十字会、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情况;听取贯彻落实理事会决策部署情况、重要捐赠项目决策、社会捐赠款物和省红十字会、省红十字基金会等上级捐赠物资分配、使用及专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汇报。
(二)参加市会员代表大会,列席理事会会议,及时了解和掌握工作任务和各类重大事项,并有权提出质询和建议。
(三)审议提交理事会讨论的重要议案、规章制度、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报告等,并有权提出质询和建议。
(四)根据监督需要,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重要项目及专项资金使用进行审计。督促会机关依法聘请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款物的收入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并报告审计结果。
(五)查阅财务会计账目及有关的其他资料,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必要时要求相关负责人作出说明。
(六)开展监督工作需要的其他工作方式。
第十九条 监事会报告分为专项报告和年度报告。报告经监事会讨论,向会党组汇报,由监事长审核后,按程序向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通报或向市会员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条 监事会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要及时向会党组报告。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要责成限期自行整改,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第二十一条 监事履行职责,应当做到: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必须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宗旨意识牢固。坚持人民至上,强化服务意识,增强服务能力。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三)工作作风过硬。严格按照法律、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开展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勤勉尽责,严守秘密。
(四)严格廉洁自律。不谋取私利,不违规接受任何报酬、福利待遇,不违规报销任何费用。不参与、不干预理事会的正常工作。
第四章 会议制度及议事规则
第二十二条 监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三分之二以上监事出席,会议有效。根据工作需要,监事会成员或监事会工作部提议,经监事长批准可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通信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由监事长召集。监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以委托专职副监事长召集。
第ニ十三条 监事会会议议题由监事或监事会工作部提出,向会党组汇报后,提交监事长审定。会议讨论议题及相关文件,会前由监事会工作部送与会监事。监事对议题有意见或建议,应当在会前反馈。
第二十四条 监事会提出的书面监督意见,监督对象应及时向监事会作出书面答复。根据工作需要,监事会对整改落实情况开展动态监督,并在监事会会议或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
第二十五条 监事会会议决定的事项,应当形成决议,决议由到会监事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后生效。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监事,可指派委托人参加会议并代为表决。监事会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监事长、专职副监事长、监事有同等的表决权。监事会决议抄报会党组。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则解释的具体工作由监事会工作部承担。
第ニ十七条 本规则自2023年9月1日起试行。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开展综合监督规范化
操作手册(试行)
前 言
为加强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建设,着力构建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督运行长效机制,根据《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编印《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开展综合监督规范化操作手册(试行》。手册明确了监事开展监督检查的工作纪律要求,对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贵,开展的日常监督、专项监督、信访监督、跟踪监督等监督的适用范围、工作方法、操作流程进行明确规定。
手 册 目 录
1. 监事监督行为准则……………………………………11
2. 日常监督操作流程……………………………………14
3. 专项监督操作流程……………………………………16
4. 信访监督操作流程……………………………………25
5. 跟踪监督操作流程……………………………………29
6. 监事会监督专用函……………………………………30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监事监督行为准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指导监事的执行监督行为,严肃工作纪律,发挥监事会保障和促进红十字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根据《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监督行为准则,是指监事会监事开展监督工作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第三条 监事必须遵守行为准则,加强道德修养和法治素养,自觉接受纪律约束,保证监督工作质量,提高监督工作能力水平。
第四条 监事行为准则的主要内容
(一)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红十字会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的宗旨,维护红十字会声誉,在公共场合、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个人自媒体上,不得发表有损红十字会形象的言论。未经批准,不对正在监督的事项发表个人意见或者进行评论;
(三)加强红十字会法、慈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红十字会业务工作规章制度的学习,精研红十字会业务和监督业务,具备和掌握与监督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
(四)自觉履行红十字会法赋予的监督职责,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树立证据和程序意识,做到严格自律、严谨细致,保持独立性;
(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与被监督对象或者监督内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六)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不准随意对外泄露有关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及内部讨论研究的事情;
(七)谦虛谨慎,平等待人,树立良好形象。
第五条 监事开展监督检查时,应当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接收被监督单位的宴请、礼品礼金和消费娱乐活动;
(二)到外地或被监督单位考察工作、调查研究时,食宿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务接待规定;
(三)接受新闻采访应事先报告并经批准,不准披露或者使用在监督检查中获得非公开信息;
(四)不索贿、受贿,不利用职权为个人谋私利;
(五)不隐瞒查出的被监督单位违法违纪的问题。
第六条 监事会应当加强对监事的道德和纪律教育,并对监事遵守行为准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 监事违反行为准则和工作纪律,由监事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涉及违纪违法按法定程序提请监事会罢免。
第八条 本准则解释的具体工作由市红十字会监事会承担。
第九条 本准则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日常监督操作流程
适用范围:对提交党组会议审议的业务工作的监督。
监督方式:一般采取列席会议的方式,由专职副监事长参加或列席会议。视工作需要,由监事长列席。
工作流程:
1.送达上会材料。对涉及需会议研究的重大工作决策、重大项目建设、重大活动开展、重要制度制定、大额捐赠款物使用等业务工作,业务部门一般应在召开会议前3天,将相关材料及政策依据,送达监事会工作部。
2.研判反馈意见。监事会工作部接到相关材料后,应对其涉及的重大决策问题进行合法合规性研判,对不明事项向业务部门了解询问,根据需要,对有关事项提出咨询或修改意见建议,填写《征求意见反馈表》并将意见建议反馈给相关业务部门。对于涉嫌违法违规的问题应及时指出并要求纠正。
3.提出监督意见。专职副监事长参加或列席会议,发表监督意见。提交会议议题的业务部门汇报议题时,同时报告监事会工作部反馈意见的采纳情况。
4.归档有关资料。会议对涉及业务工作做出书面决议或决定的,应及时将书面决议或决定内容抄送监事会存档。
征求意见反馈表
: 关于你部门于 年 月 日,提请 会议的关于 议题的会议材料,经监事会工作部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监事会工作部(公章) 年 月 日 | |
监事会工作部送达人: | 送达时间: |
业务部(室)收件人: |
收件时间: |
专项监督操作流程
适用范围:对全年捐赠财产、会费和其他专项资金收支的监督检查和重点专项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是对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通过的决议和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重大项目实施、重点业务开展和专项捐赠款物接收、管理、使用情况;突发事件中红十字会开展的社会关切、群众关注的业务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以及风险防控管理情况;针对一些问题和线索会党组研究决定或监事会认为需要监督的事项所组织的实施检查。
监督方式:通过组织专题调研、专题检查、项目评估,采取实地调研、座谈查访、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
工作流程:
1.确定监督检查项目。监事会工作部提出专项监督检查内容纳入监事会年度工作计划,经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并抄送相关业务部室。
2.组建专项监查专班。监督检查组由监事会专兼职监事组成,原则上不少于3人,必要时可邀请会机关有关业务部室人员参加,也可聘请第三方机构配合参与。监督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从监督检查组成员中指定,组长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3.收集有关信息资料。学习掌握监督检查内容涉及的政策和制度,收集调阅被监督单位涉及的有关资料、专项审计报告、巡视巡察报告、第三方机构审计报告或自查自纠报告等,有效运用各类检查报告和审计成果,进一步明确监督重点。
4.下达监督检查通知。监事会应提前不少于3个工作日向被监督单位下达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告知监督事项,被监督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5.召开专项监督会议。监督检查组向被监督单位说明有关监督检查事项,明确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听取专项监督检查相关内容介绍,必要时要求相关人员就相关事项做出说明。
6.实施专项监督检查。根据监督检查的不同内容,对被监督单位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项目和业务推进情况、风险防控管理情况组织检查,实地调查核实,记录检查工作底稿,被监督单位对其提供的相关资料应盖章予以确认。
7.交换监督检查意见。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前,专项监督组应当就监督检查情况与被监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交换意见,并作好相关记录。
8.撰写监督检查报告。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检査工作底稿,按照专项监督检查报告模版撰写检查报告,特殊情况下可延长到20个工作日。检查报告主要包括总体评价、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等内容,做到内容完整、事实清楚、表述准确、格式规范。
9.通报监督检查情况。检查报告经监督检查组全体审议通过后,经组长签字,由监事长或专职副监事长签发后,及时通报,下达被监督检查单位。
10.提出监督检查建议。根据监督检查报告,监事会对监督检查中需要被监督单位纠正、整改的问题及关注的事项,视不同情况,依据《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可以下达提示函、意见函、警示函和纠正函等监事会专用函,反馈被监督单位,抄送被检查单位同级监事会,并同时报告会党组。(被检查单位是红十字会主管的、社会团体和社会服务机构的,专项监督报告直接下达业务部门。)
11.督办问题纠正整改。对被监督单位下达监事会专用函后,监事会工作部要对监督建议跟踪检查落实情况。业务部门或基层红十字会应于专用函下达后1个月内,将整改措施和落实结果报监事会工作部,被检查单位是县(市)、区红十字会的还应报其同级监事会。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关于开展专项
监督检查的通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我会自 XXXX 年 X 月 X 日起,对你单位 进行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XXX等,必要时追溯到以前年度或者延伸检查有关单位。请子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含电子数据)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审计组组长由 XXX 担任,主审由 XXX 担任,成员包括 XXX 、 XXX等。
附件:1.监督检查“四严禁”工作要求
2.监督检查“八不准”工作纪律
3.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文明监督检查要求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
年 月 日
附件1
监督检查“四严禁”工作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規矩,不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
二、严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
三、严禁泄露监督检査工作秘密。
四、严禁工作时间饮酒。
违反上述工作要求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2
监督检查“八不准”工作纪律
一、不准由被监督单位和个人报销或补贴住宿、餐饮,交通、通讯、医疗等费用。
二、不准接受被监督单位和个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或未经批准通过授课等方式获取报酬。
三、不准参加被监督单位和个人安排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
四、不准利用监督检查工作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五、不准利用监督检查职权干预被监督单位依法管理的资金、资产、资源的审批或分配使用。
六、不准向被监督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
七、不准接受被监督单位和个人的请托干预监督工作。
八、不准向被监督单位和个人提出任何与监督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
违反上述工作纪律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责任。
附件3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文明监督检查要求
一、专项监督检查要依法按程序。
二、遇事要先讲道理。
三、要善于听取他人的意见。
四、不讲粗话、大话、过头话、伤害他人感情。
五、对监督检查情况要如实反映,实事求是处理。
六、遵守工作纪律,言行举止文明。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监督检查底稿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 年 月 日
检查项目名称 | |
证明事项 | |
证据来源及内容: | |
被检查单位或有关人员意见:
有关人员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关于对 XXXXX 的专项监督检查报告
:
根据《关于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如》(黄红监函【XXXX】第 X 号),市红十字会监事会于XXXX年X月X日至X日,对 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现将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评价
二、存在问题
(一)问题1
(二)问题2
……
三、检查建议
(一)……
(二)……
(三)……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
年 月 日
信访监督操作流程
适用范围:对信访举报反映涉及被监督对象开展的业务工作的一般性问题的监督。
监督方式:一般采取问询、调查、核查材料的监督方式,由监事会工作部牵头,有关业务部门配合,必要时组成调查小组,开展实地监督。
工作流程:
1.接待受理信访事项。监事会在接到对被监督对象信访反映后,依照《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工作规则(试行)》关于监督对象和监督内容的规定,结合信访事项具体情况,一般应在10 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告知信访举报人。予以受理的,监事会工作部做好登记。对不属于监事会监督检查范围的信访事项,还应当告知信访人向其他的部门单位反映。
2.交办转办信访事项。对涉及本级红十字会及其主管的社会组织的信访事项,直接交办相关业务部室办理,情况重大、紧急的,应当及时提出建议,报请会党组决定;对信访事项属于涉及下一级红十字会及其工作人员或主管的社会组织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下一级红十字会,对其中不属于下一级红十字会主管的,向直接主管的县、市、区红十字会转送,但需抄送下一级红十字会监事会,对转送的信访事项应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一般应自转送之日起60日办结。
3.下达信访查询通知。监事会决定交办的信访事项,由监事会工作部在决定受理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业务部室下达《信访查询通知书》,同时通报执委会,督促其对信访反映的间题作出具体说明。
4.开展信访自查自纠。业务部室在收到《信访查询通知书》后,应于10个工作日内按照通知书要求,认真自查,核实信访反映的问题,提交情况说明或自查自纠报告,提交监事会工作部。
5.组织信访调查核实。监事会接到业务部室关于信访事项的说明或报告后,经调查、核实,对反映不实,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存在问题的,向信访人反馈有关情况,子以采信了结,并及时告知业务部室;对反映问题比较具体,但被监督对象子以否认且否认理由不充分具体的,或者回复情况报告存在明显问题的,一般应向被监督对象书面函询,必要时联合会机关党支部、有关业务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调查。通过调查,发现涉嫌违规的,应子纠正,按照不同情况,向被监督对象下达《监事会监督意见专用函》;对于发现被监督对象涉嫌违纪违法的,监事会应当立即向会党组报告。
6.督办信访事项整改。被监督对象接到监事会下达的《监事会监督意见专用函》后,应当立即整改,一般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监事会反馈整改完成情况,特殊情况下可酌情延期。
7.办结反馈归档资料。监事会向信访人反馈被监督对象的整改情况报告后,办结此项工作。信访反映问题办结后,涉及来访材料、回复情况报告等资料应当全部收集整理,予以归档备查。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信访查询通知书
:
XXXX年X月X日,接群众来信(访),反映你单位 工作情况不符合有关规定。请你单位就反馈的情况,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并于接到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向市红十字会监事会书面回复自查报告,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
2.
3.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
年 月 日
跟踪监督操作流程
适用范围:对被监督对象接受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第三方机构审计评估和相关部门检查督导涉及业务工作的需要整改的问题。
监督方式:对照问题整改清单,采取问询、调査、核查材料等方式开展监督。
工作流程:
1.送达检查报告。在接受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第三方机构审计评估和相关部门检查督导后,应于收到巡察、审计和督察报告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报告复印件提交监事会工作部。
2.监督问题整改。监事会工作部在接到巡察、审计和督察报告后,对不存在问题的报告,予以归档;对报告反映存在问题的,相关部门应制定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抓好整改,整改情况要及时向监事会反馈。
3.下达监督函件。监事会要主动跟踪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不同情况,向相关部门下达《监事会监督意见专用函》并通报执委会,督促其抓紧落实,整改到位。
4.督办整改落实。相关部门接到监事会下达的《监事会监督意见专用函》后,应当抓紧整改,尽快反馈监事会。整改完成后,向监事会提交整改报告。
5.做好资料归档。监事会接到整改报告后,应当将有关资料予以收集整理,归档备查。
黄红监函【XXXX】X号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提示函
:
经对你单位关于 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
2.
现向你单位提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
年 月 日
抄报:黄石市红十字会党组
黄红监函【XXXX】X号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意见函
:
经对你单位关于 的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4.
现向你单位提出建议,请于 年 月 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监事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
年 月 日
抄报:黄石市红十字会党组
黄红监函【XXXX】X号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警示函
:
经对你单位关于 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4.
现向你单位提出警示,请于XXXX年X月X日前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监事会。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
年 月 日
抄报:黄石市红十字会党组
黄红监函【XXXX】X号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纠正函
:
经对你单位关于 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发现存在以下问题:
1.
2.
3.
4.
现向你单位提出纠正,请立即停止相关工作。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黄石市红十字会监事会
年 月 日
抄报:黄石市红十字会党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