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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红十字会招标评标实施细则(试行)

  来源:本站      时间:2023-08-31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市红十字会招标评标行为,根据《湖北省红十字会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结合市红十字会招标评标工作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市红十字会招标方式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和单一来源采购。
    1.公开招标是指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
    2.邀请招标是指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采购方式。对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项目,可采用邀请招标方式。
    3.竞争性谈判是指谈判小组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采购人从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
    (1)招标后没有足够的供应商投标或合格供应商投标,或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4.询价是指向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发出询价函,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采购人从询价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对货物规格、标准比较统一、价格变化幅度小的采购项目,一般采用询价采购方式。
    5.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采购方式。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4)其他特殊情形。
    第三条  市红十字会采购工程、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或批量招标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60万元以下的项目,上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合适的采购方式。
    第四条  市红十字会招标组织方式可采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和市红十字会自行组织三种。
    1.单项或批量招标金额在60万元以上(含60万元)的项目,必须纳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组织招标。
    2.单项或批量招标金额在20-60万元(不含60万元)的项目,一般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对技术简单、专业性不强的项目,也可由市红十字会自行组织招标。

    3.单项或批量招标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项目,一般由市红十字会自行组织采购;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市红十字会难以胜任的项目,也可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招标。
    第五条  对单项或批量招标金额在5000元以下(含5000元)的项目,经分管领导批准,由归口采购部门按竞争性谈判、询价等方式招标。
    第六条  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项目,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实施。
    由市红十字会组织招标的项目,按以下规定和程序实施。
    1.组建评标专家组或谈判小组。
    (1)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评标专家组一般由5-7人组成,包括办公室、业务部代表各1人,技术专家3-5人。
    (2)竞争性谈判、询价与单一来源采购:谈判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包括会领导1人,办公室、业务部代表各1人,必要时可邀请技术专家1-2人,提供参考意见或接受咨询;在谈判前,谈判小组须充分咨询、论证,了解市场行情,掌握谈判主动权。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招标的,由第三方机构在市政府专家库或本机构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成谈判小组,市红十字会派1名业主评委参与评标。
    2.抽取评标(谈判)专家。招标专家组(谈判小组)专家由市红十字会纪检部门监督下于开标前2小时,从市政府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委托第三方代理机构招标的,由市红十字会纪检部门在市政府专家库或代理机构专家库中选取专家组成评标小组。
    3.评标、谈判。评标(谈判)活动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组织;评标专家组(谈判小组)从技术专家中推选一名专家担任组长,负责主持评标活动,评标结果由专家签字确认后,报市红十字会办公室;原则上,使用单位专家不担任专家组组长;市红十字会纪检部门负责监督评标活动,全程参与评标过程。
    第七条  公示前评标专家及招标相关人员应对评标结果保密。

第八条  开展招标评标工作应当邀请派驻纪检组派人全程参与。签订合同前应当请法律顾问进行审核。  
    第九条  本细则自2023年9月1日起实施,由市红十字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