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红十字人道救助的方式有哪些?
红十字人道救助坚持属地为主、分级救助的原则,各级红十字会依据自身筹资规模、突发事件紧急程度、家庭困难及捐赠人捐赠意向,采取应急救助、专项救助、定向救助和捐献救助等方式组织实施。
二、红十字人道救助的对象有哪些?
(一)紧急救助(临时救助)救助对象与救助条件:
凡具有黄石户籍的城乡居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人道救助:
1.重大疾病患者。因罹患重大疾病治疗费用较大,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它补充医疗保险和政府医疗救助后,个人承担费用数额较大,超出承受能力,导致家庭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
2.突发事件受害者。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经政府救助后仍然生活困难的低收入家庭和个人。
3.红十字会认定应当救助的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和个人。
(二)专项救助和定向救助
1.专项救助是指红十字会根据社会需求,为特定对象设立的一种比较固定的救助方式。一般设立有助医、助学、助困、助老、助残、助孤等项目。
2.定向救助是指根据捐赠者的意愿,向指定的对象进行救助的一种救助方式。
目前市红十字会设立了“关爱白血病儿童”和“劲牌人道大病救助”公益项目。申请标准和流程和参考:http://hssredcross.org.cn/xxgk/gsgg/202407/t20240704_1130885.html(“关爱白血病儿童”),http://hssredcross.org.cn/xxgk/gsgg/202506/t20250609_1229213.html(“劲牌人道大病救助”)。
三、红十字人道救助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因罹患重大疾病而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个人承担医疗费用较大时,可按以下标准给予救助:
个人承担费用1—2万元(含2万元),救助资金为个人承担部分10%,救助资金1000—2000元。
个人承担费用2万元以上的,救助资金不超过3000元。
救助资金比例计算采取四舍五入方式计算,以元为单位。本年度救助资金不足时,按实际余额救助。
(二)因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洪水、雪灾等)或突发事件(车祸、火灾、事故等)等特殊原因导致家庭暂时出现困难的,视受灾情况,救助标准为1000—3000元。
(三)特殊困难的家庭,在政府临时救助后仍然生活困难的,可视具体情况确定救助金额,最高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3000元。
(四)受捐赠人委托进行定向救助的,救助资金物资和方式方法按照捐赠人意愿及捐赠协议执行救助。
人道救助原则上同一对象只适用一种救助方式,实行一次性救助(定向捐助的除外),一般不重复进行救助。情况特殊的按审批程序,在合理范围内施救。
四、如何申请红十字人道救助?
(一)救助申请。申请人须填写《黄石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申请表》,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困难情况证明材料(低保证、残疾证、脱贫户、监测户、因病致贫等政府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无以上文件且生活确实困难的,可出具村委会、社区或乡镇、街道办事处证明文件)。
3.申请大病医疗救助的需提供医疗机构疾病诊断证明、相关医疗情况材料(医院病案室盖章)、医疗票据复印件和社保合疗部门报销结算单、医疗救助发放凭证复印件等材料。
4.因自然灾害或遇到突发事件导致家庭暂时出现困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申请人账户信息(申请人本人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注明开户人姓名、开户行详细名称、账户号码、联系电话)。
(二)救助审核。《黄石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由申请人或委托人填写并报黄石市红十字会(邮寄或扫描发邮箱都可),黄石市红十字会业务部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救助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救助者由市红十字会业务部申请提出意见,提交会党组研究。
(三)公示。党组会研究通过后在会官方网站公示不少于3天。
(四)救助金发放。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救助款由市红十字会财务部门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划拨至救助对象个人银行账户。
五、红十字人道救助实施流程图

联系电话:0714-6221833
邮寄地址:黄石市桂林南路10号(黄石市红十字会)
电子邮箱:hsshszh@163.com
附:《黄石市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申请表》




